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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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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2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系)盖章的《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报考,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在限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实际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均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2月10日—2月14日9:00—18:00登录报名地址:http://wlexam.com:7816/nancedu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资格初审。南川区教委将对照招聘岗位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本简章附件1)。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2月15日18: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招聘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请于2022年2月16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50元/人,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各招聘岗位最终缴费人数、是否开展笔试等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缴纳了考务费且须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022年2月2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及《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未按《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证明而影响笔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2月26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核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南川区教委商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面试

1.教师岗位: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其他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答辩和综合面试,专业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适岗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答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递补。

所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及体检人员名单等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公布。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于2022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是按照简章要求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必备程序,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及聘用资格。未按本简章要求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关系。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南川区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地区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1420469、023-8111058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 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

6.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附件下载:

1.附件1: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2.附件2: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3.附件3: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5.附件5:“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docx

6.附件6: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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